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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装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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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场服务商

  

  光地参展商可自行选择搭建公司搭建展位,承建公司的资料,如公司名称及地址等,需于2021年10月20日之前由搭建商填妥表格,并回传至主场服务商,以取得核准。展台搭建前,搭建商须缴纳施工管理费和其他费用,未缴纳则不允许进场搭建

 

二、特装展位搭建申请

   1、 特装展位必须在2021年10月20日前报图通过审核所有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需盖公章扫描后发至主场服务商指定邮箱作审核。提供的展位图样比例不得少于1100,并需在设计平面图与设计立面图上清楚标明尺寸,高度,设备,颜色,物料,活动的展架,视听器材,展品重量和运输材料等。

   2、特装参展商或者施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全部要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① 设计方案彩色效果图

② 设计方案平面图,立体图(包括平面尺寸,立面高度尺寸及材料说明)

③ 配电系统图(说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方式)

④ 电气分布图(说明所使用的灯具,插座,规格,种类,安装位置,总电箱具体安装位置)

⑤ 填写附表搭建单位安全责任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⑥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 展台搭建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 施工单位电工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⑩ 填写附表费用汇总表(加盖公章)


    3、 费用汇总表(加盖公章)

                                       费用汇总表

参展商名称

展位号

搭建商名称

展台位置

搭建商联系人

手机号码

现场施工负责人

手机号码

费用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描述

单价

数量

金额(RMB

动力电源

220V/15A

1250/展期

380V/30A

2250/展期

380V/60A

4300/展期

380V/100A

6600/展期

380V/100A以上

8500/展期

施工证

36平方以内配6个施工证

36平方以上配10个施工证

10/展期

特装管理费

指定搭建商

20/m²/展期

非指定搭建商

30/m²/展期

安全员袖章

每个展台需配一位安全员

30//展期

   展位施工押金

  50平米以内(指定搭建商)

5000/展期

50平米以内(非指定搭建商)

10000/展期

50平米以上(指定搭建商)

10000/展期

50平米以上(非指定搭建商)

20000/展期

加班费

36平米为起点

10/小时/平米

费用总计

以上费用请2021年10月20前汇至大会组委会指定账户:


三、施工押金收取及处理标准

1.施工保证金

(01)搭建商特装展台施工押金(含清洁押金)收取标准:50㎡以下押金10000元;50平米以上押金20000元。

(02)未佩带证件进入施工现场、吸烟、打架斗殴给予扣除施工押金500元处理,情节严重加倍处理。

(03)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帽,按每人扣除施工保证金200元处理。情节严重加倍处理。

(04)发现未办理加班手续私自加班或违规延时加班,将按双倍计时收费。拒不配合清场人员的单位,将按通宵双倍计费处理。

(05)每展台应配置的灭火器,在布展须知规定时间内,未摆放到位,每具给予扣除施工押金200 元处理,并通报消防部门按相关消防条例处理。

(06)特种作业在施工过程中,无证作业、未采取防护的,将给予扣除施工押金1000元以上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交由相应部门处理并给予业内通报。

(07)未经许可私带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进馆的单位,给予扣除施工押金1000元以上处理。

(08)高空作业没有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未派专人指挥、看护、设置安全区,给予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以上处理,情节严重加倍处理。

(09)现场木结构加工、刷涂、油漆、喷漆、腻子,给予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以上处理,情节严重倍处理。

(10)施工单位未经场馆许可,私自使用场馆结构进行吊挂、捆绑等,将给予扣除施工押金1000元以上处理。

(11)展台高于隔壁的装饰物未做美化处理的,将给予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以上处理,并给予业内通报。

(12)布展期间,未经场馆许可,擅自使用展期用电,将按展期用电原价收取费用,并给予扣除施工押金1000元以上处理。

(1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违禁物品;私拉乱接电源线、水源等给予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以上处理,情节严重加倍处理。

(14)展台材料没有进行防火处理及灯箱没有预留散热空,将给予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以上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交由消防部门处理并给予业内通报。

(15)未办理进馆手续,私自进馆,给予清场处理及扣除施工押金3000元以上处理并给予业内通报。

(16)未经许可私自动火的展台,给予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以上处理,情节严重将按照相关消防条例加重处理。

(17)野蛮施工,违规搭建、拆除展台(推、拉等)、不设置安全警戒区、不遵守主办单位规定提前撤展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18)不遵守会展中心规章制度,连续3次不接受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警告的单位及个人,扣除该单位全部保证金。

(19)损坏场馆设施、设备,按实际损坏赔偿,情节严重加倍处理。

(20)施工作业过程中,违规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施工负责人有义务告知贵单位参与此次展览的相关工作人员,场馆之规定(布展须知、特装施工安全责任书等);

撤展完毕,及时找展场施工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撤展之日起15天内清退押金,逾期不予办理。

 2、清洁保证金

1.地面有油漆,油污,胶等未清理的展台按每平方米10元清洁费扣除特装施工押金(按展台总面积计算);

2.拆展完毕未清理完装修垃圾的展台,按130车型每车800元清运费扣除特装施工押金;

3.展台上空悬挂物未清理,给予扣除特装施工押金500元—1000元;

4.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的展台,或未清运装修垃圾的展台,特装施工押金全部扣除;

5.把自己展台的装修垃圾放到别的展台上,特装施工押金全部扣除;

(备注)

1)施工负责人有义务把场馆相关规定告知贵单位参与此次展览的工作人员;

2)撤展完毕,及时找展场清洁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凭签字确认单在5个工作日内清退保证金,逾期不予办理;

3)河沙,石头,坭土进馆保证金另计。



附表:搭建单位安全责任书

搭建单位安全责任书

展会名称:2021第五届武汉国际渔业博览会

展台号:                               号;

施工单位名称:                        

(一)严格遵守武汉市展览、展销活动及消防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国文化博览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接受武汉市相关职能部门、组委会和场馆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在施工、展出和拆展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确定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组建施工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及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05号令》《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明确防火、安全负责人,并认真履行职责。

(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经相关单位检测合格的安全帽,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整改、扣除施工押金,如不听取警告及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理。

 (四)施工人员禁止在展馆内吸烟,如有违规者一经发现,无需取证即可扣除100-500 元施工押金。

(五)展台施工人员需配戴本展览会核发的施工证件,一人一证,定人定岗,严禁证件与展位不符和倒证现象发生。(六)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墙体及横梁中间必须加有钢结构连接、固定。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如场馆及组委会发现有不符合施工安全规范的展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及停工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将给予停工及清场等相应处理。

(七)展厅内严禁大面积喷漆、刷涂、万能胶粘贴、腻子作业,上述作业只能在做好防护时用于修补或者接缝处理,并需提前书面申请,由展馆运营部安排时间段作业。对擅自喷漆、刷涂、万能胶、腻子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八)展厅内严禁现场木结构初加工,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进馆需提前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进馆。对擅自使用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九)展台结构严禁未按要求在展馆顶部、柱子、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自身主体结构连接。如有违规现象,场馆或组委会有权对该单位做出处理。因吊挂、捆绑对场馆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将要求该展台对场馆的损失进行赔偿。

(十)特装展台必须按消防要求配置合格、有效的灭火器材(4 公斤起),灭火器在开展前一天中午1200 必须均匀摆放在展台内显眼、易操拿的位置,便于消防检查和使用,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内4具,50㎡外每增加50㎡增加2具(不足50㎡按50㎡计算),以此类推。搭建二层建筑的展台,灭火器配置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50%。如在消防检查中发现有未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将按照相关的消防条例给予处理。为保障展会安全,必须统一使用场馆提供的灭火器材。

(十一)严禁私自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如确需吊装的展台,

请到现场服务处办理吊装手续,并确定每个吊点所吊物品的重量(限重200公斤)不能超重吊装,如有违反场馆有权对该单位做出处理并要求缴纳相应吊点费用。如因私自吊装造成场馆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将要求该展台对场馆的损失进行赔偿。

(十二)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展台结构,堆放展台物品,停放各种车辆等,如有违反组委会及场馆有权要求展台拆除、整改等,并对该单位做出相应处理。对拒不配合的展台将给予清场处理。

(十三)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如弹力布等)、易爆物品,禁止私自明火作业。如确实需要焊接的展台,先到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安全承诺书并办理相关动火手续,再将动火区域的易燃物品进行清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电焊进行焊接作业,场馆内严禁气瓶进场焊接、切割作业。如在场馆内发现有私自动火的展台,将给予扣除5000元以上施工押金。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理,对拒不配合的将给予清场处理。

(十四)每个展台应单独申请施工用电、展期用电,合理分配电器回路,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操作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场馆工作人员将在布展施工、展出及拆展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有不按操作规范违规操作的将给予警告、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理,对拒不配合的将给予断电清场处理。

(十五)展台线材必须使用双层绝缘导线,线与线、灯具等的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端子连接,照明灯具、霓虹灯灯具、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国家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并妥善保管各种灯具、用电设施及材料的合格证书,便于消防检查。未使用安全、合格的灯具、用电设施及材料,场馆将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理,对拒不配合的将给予清场处理。

(十六)未经场馆方允许禁止在展馆装饰物上安装灯具作为灯箱,如发现违规展台,

场馆将有权要求该展台拆除违规搭建物品。如对展馆装饰物造成损坏,将追究该展台的赔偿责任。对拒不配合的展台,将强制拆除并加重处理。

(十七)使用玻璃装饰展台,应采用钢化玻璃,并确保安装可靠,以防破碎伤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未按规定使用钢化玻璃装饰的展台,场馆将给予警告、整改、扣除施工押金。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给予清场处理。

(十八)施工单位未经场馆方同意不得私自使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如有违规现象,将按照场馆租赁价目表结算费用并给予双倍以上处理。对因私自使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造成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该展台赔偿及相关责任。

(十九)如有申请悬挂点的参展商,最终位置及数量确认以场馆核实为准并必须使用飞机带,悬挂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操作证。未使用飞机带或作业人员无高空操作证的,都不得吊挂,因违规造成的损失由该展台自行负责。

(二十)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需留电工、木工等工种人员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一)展商及展位搭建商对展览会展位施工安全质量承担责任,如因违规施工等行为造成展位坍塌、坠物、失火等并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均由展商及展位搭建商承担赔偿责任,展馆方、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二十二)撤展期间,各展台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区域、安全警戒人员,不得野蛮施工、违规拆除展台,严格遵守组展单位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撤展,违者场馆将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扣除全部施工押金。

(二十三)施工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组委会及场馆将视情节轻重,下发限期警告、整改通知书等。

(二十四)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组委会及场馆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本单位已仔细阅读《搭建单位安全责任书》,并严格遵守《中国文化博览中心现场施工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例及规定;配合会展中心主管部门、展会主场服务单位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接受博览中心主管部门对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的整改要求及处罚。同时,对于本单位或本单位工作人员因施工及施工质量、消防安全、转包等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有违上述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主办单位、展馆、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单位的处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搭建单位名称:                                    法人或代理人(公章)


搭建单位负责人:                                  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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